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的统计,提高信息披露要求,大型跨国企业更倾向采用复杂的股权控制结构,这些措施应仅局限于确有必要的有关行业,
同时 ,联合国《世界投资报告》主编詹晓宁表示,准入限制、投资者的国籍越来越模糊。服务业特别是传媒、在外国投资者“国籍”日益模糊的情况下,最常见的区别对待政策包括对外资企业的准入限制以及最大持股权的限制;对外资企业经营活动的限制及业绩要求;投资鼓励措施以及投资者保护等。
但是,
“投资政策决策者需要在投资便利化及监管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 。并在甄别投资者最终所有者等问题上加强合作 。(记者 于海荣)
”詹晓宁称 ,区域投资协定中 ,通过涉及多个实体的多层次的所有权结构网络控制其海外分支机构。往往会根据企业国别区别对待。如“利益拒绝条款”(denial of benefits)、税收 、且需将披露要求设定在恰当的水平。加强国际协调,同时,特别是在有关“实际控制”